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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9年度广元市创作奖 “摄影十杰”摄影师评选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11-14  来源:广元摄协

  为进一步繁荣我市摄影创作,加快推选人才,多出精品步伐,根据协会召开摄影大会的工作安排,经协会主席团批准,市摄影家协会特设立创作奖---“广元市摄影十杰,举办2019年度“广元市摄影十杰”评选及颁奖活动。评选将采取作品得分累计的办法进行,总分前10名者将获得年度“广元市摄影十杰”荣誉称号。

一、参加评选范围:

  参与评选者:1、广元市摄影家协会会员,2、协会顾问。

二、评分细则:

1、广元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展出:一等奖12分、二等奖10分、三等奖8分、优秀奖6分、入选4分;

2、广元市摄影家协会主办、协办的影赛、影展:一等奖10分、二等奖8分、三等奖6分、优秀奖4分、入选2分;

3、四川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届展:金奖20分、银奖16分、铜奖14分、优秀奖12分、入选10分;

4、四川省摄影家协会主办、协办的影展、影赛:金奖15分、银奖12分、铜奖10分、优秀奖8分、入选6分;

5、四川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新人新作展:入选6/幅(组);入选网上影展一次8分;

6、国际摄联主办的国际摄影沙龙影展、影赛:金奖25分、银奖20分、铜奖15分、优秀奖8分、入选6分;

7、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全国届展、国际影展:金奖40分、银奖30分、铜奖25分、优秀奖20分、入选16分;

8、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、协办的全国影展、影赛金奖20分、银奖16分、铜奖14分、优秀奖12分、入选10分;

9、摄影报刊杂志举办的年赛:金奖12分、银奖10分、铜奖8分、优秀奖6分、入选4分;

10、摄影报刊杂志举办的月赛:金奖8分、银奖6分、铜奖5分、优秀奖3分、入选2分;

11、国家级摄影专业杂志发表作品10/幅(组)(包括理论文章)、国家级非摄影专业杂志发表作品8/幅(组);

12、省级摄影专业杂志、画册发表作品6/幅(组)(包括理论文章)、省级非摄影专业杂志发表作品3/幅(组);

13、国家级报刊发表艺术类作品8/幅(组)、省级报刊发表艺术类作品5/幅(组)、市级报刊发表艺术类作品2/幅(组);

14、四川省省级行业、部门向社会公开征稿的影赛:金奖8分、银奖6分、铜奖4分、优秀奖2分;广元市市级行业、部门向社会公开征稿的影赛:金奖6分、银奖5分、铜奖4分、优秀奖2分。广元市优秀精神产品奖:一等奖10分,二等奖8分,三等奖6分。

15、“摄影十杰”评委会对参评者总体实力水平的综合评分。分值:510分。

16、在中国摄影出版社出版个人画册作者30分、其它地方出版画册由十杰评选委员会根据画册拍摄水平、艺术、思想价值综合评分。分值:1025分。

三、申报要求:

参评者必须送2019年内获得本细则认可的获奖作品(纸质或电子文件均可)获奖证书原件、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,并附一份详细的本人年度摄影作品获奖目录。

四、申报时间:

20191110日起至20191210日。

五、报送地址:广元市摄影家协会秘书处。联系人左长周,电话:15282002244

六、备注:

1.本细则涉及计分的摄影组织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具独立法人资格社团,或是国际摄联承认的国际摄影沙龙;

2.本细则涉及计分的摄影报刊杂志必须是具有全国统一刊号、公开发行的正规刊物;

3.各种网站、非摄影类刊物、其它机构主办的摄影比赛获奖作品,计分办法由“十杰”评委会商定。

4.参评者如因作品版权、弄虚作假等引起的法律纠纷,由其个人负责。

评选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广元市摄影家协会。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 广元市摄影家协会   

201911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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